扬州市创新券
项目要求:1、创新劵支持对象:各县(市、区)、功能区中所有高新技术企业,省级以上开发园区、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、科技产业综合体和众创空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实际从事研发创新活动的企业,且企业财务和经营管理规范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2、支持范围:(1)技术合作:向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单位购买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,相关技术合同须经市技术市场办公室登记备案;(2)检验检测:向质检、食药监等检验检测机构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,购买分析测试、检验检测等相关服务。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检测或法定检测的,不予支持;(3)技术咨询:向高校科研院所、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特定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、方案设计、技术检索和分析评价等相关的服务费用;3、研发设备和材料:企业为研发需要而添置的直接用于研发的设备和材料。扶持方式:5万、10万和20万申报时间:常年申报